20250807李念庭/台北報導

違保護令增 家暴犯擬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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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違反保護令件數成長逾3成,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建立被害預警機制,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1個月內開會研議修法。(黃世麒攝)

 近來接連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已核發保護令情況下,仍遭加害人殺害。對於近3年違反保護令件數成長逾3成,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建立被害預警機制,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承諾1個月內開會研議修法。

 法務部統計,2021年至2024年違反保護令罪件數由1758件提高至2389件,成長逾35%,今年上半年1226件,全年恐再創新高。藍委邱鎮軍直言,要有效預警不能只靠一張「會通靈的紙」,應建立相關監控機制。

 藍委王育敏建議,法務部可參考英、法等國對施暴者實施「電子監控」機制,加害人戴電子腳鐐、被害人戴警示接收器,當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出現在被害人附近,自動發送警告至雙方設備並通報警方,即時阻卻加害行為。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科技監控是針對被告的防逃措施,若被害人也要有相對設備,需經過其同意。家暴案欲納入科技監控由衛福部研議,法務部予以尊重。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表示,刑事訴訟法已有科技監控,但家暴法並未授權法院對家暴高風險加害人使用電子監控裝置。由於近年高風險暴力命案增加,支持納入家暴犯受電子監控。

 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電子監控值得研議,將與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以最快速度研商,1個月內提出報告;若取得共識,最快6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邱強調,由於牽涉人命保護,會盡快完成。

 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過去曾討論過電子監控,但對「誰來執行」各部會共識不足。目前保護令執行由警政機關負責,未來聲請保護令空窗期對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也應由警政機關執行。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回應,支持警示系統,將與相關單位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