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瞄準普發1萬
直言

雖然總統賴清德於8月1日正式公告生效《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其條例中明訂要普發現金一萬元,但行政院似乎要擇期提出釋憲,因此會不會普發這一萬元還是個未知數。不過台灣的詐團早已盯上普發現金一萬元案,並已先行操作部署,詐團以利用簡訊、Line訊息等方式,並用存保公司的名義提出假網頁,誘騙民眾點擊及提供個人資料進行詐團各式詐騙財務手法。
政府的打詐與詐團似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越打越猖獗。據審計部資料,2020年詐騙案件2萬3054件,遭詐騙金額42億元;2021年詐騙案件2萬4724件,遭詐騙金額56億元;2022年詐騙案件2萬9509件,遭詐騙金額73億元;2023年詐騙案件3萬7823件,遭詐騙金額89億元;2024年詐騙案件11萬8535件,遭詐騙金額487億元。這5年來,詐騙案件暴增5.5倍,財損金額更翻增11倍之多,去年已來到487億元,若加上遭詐而未報案者,台灣的詐騙黑數應該還更多。
法務部於2024年完成「打詐四法」修訂,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四法;然而打詐成效不彰,懲罰太輕了,甚至許多青少年誤以為加入詐團成員或充當「車手」,「只被抓一次當車手」是不會留案底的,以至於詐騙肆無忌憚的橫行。
因此,在民眾積極要求政府致力打詐之時,是不是政府及立委們也要檢討對詐團及其車手們加重其刑罰罪期及限制假釋條件,應該就可讓這些人不敢輕易以身試法。(作者為空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