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放核廢場址待修法 達仁、烏坵卡關再溝通

核三想重啟,核廢存放地點也必須解決。過去低放核廢最終場址,曾選出台東達仁、金門烏坵兩處,因地方政府未辦理公投卡關,台電現已成立溝通小組,為再公投做準備。至於高放核廢最終場址,則年底前會完成《高放條例》草案送政院審議,讓台電探勘地質可跨出第一步。
核廢料就如同斯斯有兩種,廠內用過的擦拭紙、防護衣、塑膠、手套等,劑量少屬於低放射核廢。至於放在反應爐內的鈾燃料棒,因半衰期長達萬年,就是高放射核廢料。
在找到最終處置場前,核一、二廠目前已蓋室外乾貯場,可先讓高放用過核燃料棒存放40年,必要時可延長。低放核廢有10萬桶放在蘭嶼,後來新增部分則放三個核電廠內。
2012年,經濟部依據《低放最終場址條例》,公告台東達仁和金門烏坵共兩處建議候選場址,但兩地方政府卻拒絕辦理地方公投,至今卡關13年。
不過台電並未放棄,目前在兩縣市成立溝通小組,協助地方事務與在地溝通,為未來再公投做準備。但台電強調,想選出低放最終場址,還是需要政府協助《低放最終場址條例》修法,設計回頭機制的「公投旋轉門」,如果地方政府不辦公投,直接指定中央與核廢所在鄉鎮順位接手。
至於高放核燃料棒,現在是連《高放條例》都未完成。同樣是2012年,台電曾進入花蓮秀林進行高放場址地質鑽探,但因缺少法源,遭地方民眾抗爭停止。
經濟部今年已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初步完成《高放條例》草案,預計年底送政院審查。除將增加民眾知情與參與的權利,同樣會把「回頭機制」納入。等未來立院也通過後,台電就有法源去做地質探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