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涉貪汙洗錢 求刑24年2月
陳妻涉公益侵占被訴 求處8年8月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嫌在立委任內,利用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及幫忙減免碼頭租金、管理費,另為租賃車業者召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並詐領助理費共計874萬8092元,台北地檢署28日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夫婦、業者共16人。陳歐珀涉貪汙、洗錢5罪累計求刑24年2月,併科罰金500萬元。
檢方昨將在押的陳歐珀移送北院審理,法官開庭後,陳對詐領立委公費助理費部分認罪,願意負法律責任,但檢方指控他收賄,則全部否認,辯稱是立委接受陳情,沒有獲取不法利益。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陳歐珀3個月。
另吸金83億元的im.B案主嫌曾耀鋒,曾提供大樓及座車供陳歐珀使用,且檢廉在陳家搜出記事本,疑記載與曾有800萬元資金往來,這部分另分「他案」偵辦。
檢方認定陳妻徐慧諭利用擔任「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長之便,侵占協會110萬元,以支付個人保險費及住處電費,與陳歐珀共同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汙、公益侵占罪起訴,各求刑7年2月、1年6月。陳的國會辦公室特別顧問洪文宗涉貪汙罪被求刑7年。
陳歐珀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公益侵占罪獲不起訴;民進黨前副祕書長許仁圖因死亡獲不起訴;陳的歐姓、林姓助理2人也不起訴,另王姓助理6人因坦承詐領助理費,獲檢方求處緩刑。
起訴書指出,聯興國際物流公司透過洪文宗牽線,請陳以立委職權協助,聯興自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按月匯款5萬「顧問費」至洪的帳戶,陳、洪共收賄278萬5922元。洪之後離開陳辦公室,陳找好友許仁圖任顧問,聯興續按月提供5萬給許,陳共收135萬元賄賂。
陳歐珀利用立委質詢職權,凍結港務公司五分之一預算,迫使港務公司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陳另在委員會提案,要求交通部降低港區土地租金等,2020年陳提臨時提案,建議交通部在疫情期間將聯興等業者納入紓困對象,補貼碼頭租金及管理費等,獲決議通過。
2018年1月,德國籍貨櫃撞垮聯興的橋式起重機,壓壞100多個貨櫃。當時《商港法》的賠償規定,民有設備不適用該法賠償,聯興請陳歐珀提《商港法》修法,陳於2020年主導通過修正案,於2021年4月公布。
交通部2018年規畫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並發布裁量基準,租賃車業者在陳歐珀的立委研究室內行賄50萬元,透過陳召開協調會影響交通部。陳以其妻的勁宜蘭協會開收據,登入協會收支明細,隱匿犯罪所得。
陳歐珀夫妻自2012年2月至2022年11月,指示王姓助理等人浮報助理薪資,再要求助理按月將浮報薪資部分,領出作為辦公室「零用金」,10年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費411萬2170元。(相關新聞刊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