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要延役了嗎
社會觀察

2017年賴清德說他是務實台獨工作者,即然務實,他一定知道能源供應安全是台灣的軟肋。
2025年民眾黨推動核三延役公投,賴清德表示不支持,但說核三的延役有兩個「必須」與三個「原則」。
823公投結果,贊成與反對的比例為74%比26%。這樣的結果給賴清德一個台階,順勢在當天的記者會說,政府已在進行核三廠延役兩個「必須」的相關工作。由此來看核三延役似乎已是現在進行式,但這是真的嗎?還是賴清德在試風向,看看基本教義派與金主們的反應?
反核基本教義派、環保與利益團體絕不會輕易放棄。雖然在這次公投他們無法有效為自身立場辯護,導致同意者是不同意者的3倍,但他們仍會堅持公投沒有通過,所以核三廠不能延役。他們會夥同立委杯葛與延役相關的預算,延宕計畫期程;再來公務預算的執行須依照採購法,延役相關工程招標時,只要有任何投標者對過程有疑義,解決時間就可能曠日費時,這也會延遲核三廠再次營運的時間。
想避免惡意干擾,可考慮將核電廠延役以ROT方式進行。以公開招標方式,由民間公司取得核電廠的經營權,得標者要支付台電權利金,負責延役所需的費用及後續營運費用。核電廠延役的工作與後續營運的執行,可透過合約付費委託給台電現有的核電廠員工,他們的工作權獲得保障,台電核電廠的營運能力與安全文化也可傳承。
核能電廠的發電量可透過台電輸送,直接提供給業者。業者可以取得足夠的無碳電力,大幅降低產品碳足跡,提升競爭力;也可採獨立供電業的模式將電賣給台電。為確保核電廠的安全營運,要求投標廠商必須具有核電廠營運的經驗。美國在台協會曾表示可協助台灣發展核能,他們應該可以詢問數家美國核電廠營運公司是否有興趣參與。
大家會擔心得標廠商是否會忽視核能安全,核電廠接受法規管制單位嚴格監督,若運轉不符規範就必須停機改善,這將影響核電廠的獲利,因而確保廠商不能忽略核電廠安全。世界許多國家的核電廠都是由民營公司運轉。
ROT的執行有法律可循,台電在進行ROT標案時,平行進行核電廠延役的準備工作,不會影響核三廠延役期程。核三廠延役有龐大的獲利潛力,相信國內外的投資者會有興趣。賠錢的買賣無人做,有投資者願意參與,代表他們對台灣核電廠的安全營運有信心。(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退休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