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便宜行事 難滿足三明治族需求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是賴清德總統的競選承諾之一,但對於外界關注的關鍵條文,例如放寬申請年齡限制、按小時申請等,勞動部擔心送入立法院後會被修改成非預期版本,因此選擇不提案,只修正可由行政權限處理的法規命令,恐怕難以滿足實際照顧需求。
據勞動部近年調查,認為應放寬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中有近3成的人期待可以「小時」為單位來請假,也有過半數勞工認為,應放寬育嬰留職停薪申請的小孩歲數,且多數未申請家庭照顧假,主因就是會用如特別休假等有薪假代替。
為了閃避修法風險,勞動部將原本長期性的「留職停薪」制度,硬是縮限為以「日」為單位申請,如此不僅會讓事業單位需要為勞工頻繁加退社會保險,且就算選擇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政府還要額外補助雇主;留職停薪制度也與勞工熟悉的「假」大相逕庭,如勞工不得兼職否則恐違反相關規定,外界長期疾呼的有薪家庭照顧假,此次也未能納入,僅微幅調整請假最小單位仍難符合勞工需求。
此外,勞動部調查也顯示,就算無薪,也有超過75%的勞工會願意在有長照需求的時候申請長照安排假,顯示社會上不只有顧童需求,隨著高齡化,顧老需求也不斷成長,勞動部不該對民意與趨勢視而不見。
勞動部應更積極透過多元管道建立社會共識,並與立法院妥善溝通,而不是一句「擔心修法不符原期待」就選擇不修法,草草端出大利多假象。行政命令或許能暫時因應短期需求,但中長期制度的建構仍須透過修法,才能真正建立穩定、具彈性的照顧體系,也避免人亡政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