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

羈押人權落後

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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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5日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分別以7000萬元與3000萬元交保。然而,在同案其他被告陸續交保下,檢方卻以「防串證」說服法官續押兩人,直到羈押禁見長達1年才獲交保,外界質疑檢方「押人取供」,甚至摻雜政治因素,絕非無風起浪。

 按《刑事訴訟法》,羈押屬例外措施,必須證明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串證風險才能啟動。柯文哲遭指控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唯一的證據僅是一份USB中的Excel表,至今查無金流實據。檢方堅持主張有串證之虞,卻拿不出具體證據支撐,此種作法與德國、日本強調「比例原則」的羈押制度明顯背道而馳。法官5日的裁定也指出,以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即認尚有羈押之必要性,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令人訝異的還有羈押的場景。柯文哲在法庭上哽咽訴說,自己被關在3坪大的牢房裡,與馬桶為伴,無陽光,沒人可講話;應曉薇則說,她每天抓蟑螂放生。羈押環境的惡劣顯示台灣人權的落後。

 依聯合國的《囚犯待遇最低標準規則》(通稱曼德拉規則),監獄應保障自然採光、通風及衛生設施。如與北歐國家看守所強調人性化、教育化相比,台灣的羈押環境顯得格外簡陋,值得檢討。

 在制度面,檢方一再以證人許芷瑜未到案作為羈押延長的理由,更荒謬地將柯文哲持續經營臉書發文列入延押依據,顯見「延押常態化」已成台灣司法的通病。未來唯有落實「羈押例外、交保常態」,確保檢辯攻防的對等,司法才能真正彰顯正義,避免陷入人權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