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8陳立誠

前瞻能源 減碳不成氣候

智庫論壇/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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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政府能源政策一向抗拒核能,賴政府的第二次能源轉型鼓吹之多元綠能洋洋灑灑天花亂墜,很容易誤導一般民眾,以為減碳手段很多,並非一定要恢復核電不可。月前環境部曾舉辦數場「能源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社會溝通」,除光電、風電外,也詳細介紹另外六項減碳科技。本文簡要討論此六項科技之各種問題如下:

 一、去碳燃氫:全球沒有國家將去碳燃氫列為國家級重點減碳科技,在台灣因為有科技大老鼓吹,能源部不得不將其列為重點發展科技。但細查能源部規劃,發現極為小兒科。能源部規劃去碳燃氫於2028年每小時可產氫39公斤,可提供5MW機組混氫20%。但5MW混氫20%每小時只能減碳90公斤,相較台灣每年人均碳排超過10公噸,對台灣降低碳排功效連杯水車薪都談不上,真值得列為國家級重點減碳科技?

 二、氫(氨)供應鏈:氫氣可於工業、交通及發電三大碳排部門減碳,政府寄以厚望,投入大量資源發展。但氫氣是工業產品,目前全球製氫絕大多數都是以化石燃料製氫,製造過程即有碳排,唯一沒有碳排的是以綠電電解水製氫,但成本極高。氫氣若真要成為全球減碳重要手段,就必須在綠電成本低廉之國家製氫再由海運以液態氫輸出。但氫氣在攝氏負253度方可液化,無論儲存或運輸都極為困難,技術挑戰極高,成本也極為昂貴。目前經濟部所規劃之政府支持、國際合作兩大配套策略及成立示範中心都不敢明列目標數字,淪為口號空談,對達成淨零碳排有多少助益,令人存疑。

 三、科技儲能:除傳統水電外,光電與風電都是看天吃飯,人類無法掌控。光電與風電不但發電時間短,又有間歇性及不穩定之特性,未來如果要淘汰化石燃料,就必須設置大規模儲能設備儲存在自然條件合適時生產之綠電以備無風無光時之電力需求。目前大規模電力儲能效率最高者為鋰電池儲能,此為主流儲能科技但價格高昂。政府推動儲能又想一魚兩吃,大力推動製氫儲能,此即以綠電製氫氣再以燃料電池或混氫發電。但國際能源總署預計2050年全球氫電占比不到1%,台灣規劃占比10%,又是違反世界潮流走錯路。

 四、地熱發電:在少數地質學者與相關廠商大力鼓吹下,地熱發電在台灣也成為顯學。政府規劃2025年裝置容量20MW,2026年500MW,2027年更高達1000MW(核電一部機組規模)。政府聲稱目前已列管之關鍵案場,可達成2025年20MW之規劃目標,但也坦承2026年目標則「尚無」明確案源與方法,主管部門並建議應「務實系統性思考」。顯然主管部門也是打鴨子上架,暗示目前上級交辦的目標並不務實。

 五、小水力發電:顧名思義,小水力發電真的很小。2024年全台小水力發電裝置容量180MW,政府規劃5年後的2030年增加18MW,10年後的2035年增加58MW。增量約僅為現有核電裝置容量5000MW的1%,發電度數比例更低。這也值得吹噓為前瞻能源「寄以厚望」?

 六、CCUS:大多數民眾可能沒聽過CCUS。CCUS是將電廠及工廠之碳排在排入大氣前予以捕捉回收再利用。是國際上公認極為重要但成本極為高昂的減碳手段。鋼鐵、水泥及化工等在製程中有大量碳排的產業,減碳極為困難,CCUS即為重要減碳手段。國際能源總署認為全球若要達到2050年淨零目標,2050年CCUS必須提供全球8%的減碳能力。台灣政府目前規劃CCUS於2030年、2032年及2035年分別達到減碳1.76百萬噸、4百萬噸及6百萬噸碳排,台灣目前全年碳排約280百萬噸,減排6百萬噸約為年碳排之2%,實為有限。

 政府也指出許多前瞻能源融資都極為困難,其實是以民脂民膏為其空頭前瞻能源大餅埋單,民眾應提高警覺,不應因政府錯誤能源政策一再吃虧上當。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前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