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8⊙黃仁宇

母親

經典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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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經出版提供)

我還記著我第一次進住宿的學校,媽媽託人帶來的一籃鹽蛋與皮蛋。蛋殼早已洗淨,鹽蛋也曾煮熟,上有她用毛筆寫著「皮」、「鹽」。其實這樣的標記已無必要,我見著就吃,也不分黑白,只吃得腹痛為止。倒只有多少時候以後,想及她搓糠灰、拌鹽水、洗蛋殼,又在蛋殼上一筆一畫寫字的愛子之情。

 我離家的時候媽媽替我收揀行裝,她親手將我的襯衫尾插入褲中,嘴裡說:「要不是養育你一場,也沒有這樣的牽掛了。」說時眼睛潤溼。我當時並沒有如何的感動,也要待到以後兩地隔閡,才記起如斯的細婉情節。我將考大學的日程預先寫信告訴她。後來妹妹說,到那天上午和午後媽媽再三的說:「你哥哥正在用心咯!」

 抗戰之後不僅我投筆從戎,弟弟也進輜重兵學校。他有次在家信裡提及在某處宿營。據父親說媽媽一聽及宿營,頭頂上沒有房屋掩蓋,立即就哭。我曾在緬甸負傷,實際是腿上輕傷,只不過褲襠被撕去一塊,上面血跡斑斕。我將這卡嘰褲帶回作紀念。至此已事隔經年,媽媽見著仍是流淚縱橫。

 媽媽這一代的女性,她們的生命與前途,不由自身作主。她從小就做了外祖父教條下的犧牲品。人家的女兒已開始入學,她不得入學;人家的女兒已放足,她仍是被逼裹足。以後則只有相夫教子,做傳統的賢妻良母。可是傳統的賢妻良母仍有她們贏得的報酬,我父親在珍珠港事變前一月去世。他彌留時對媽媽說:「我們有兩個好兒子,讓妳去享福吧。」不料她所享之福不過起先隨著我們,後來隨著妹妹及妹夫南北奔波,在輪船上搭地鋪,在卡車上坐車頂,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吃帶糠屑的配給米。她誇告鄰居:她的兩個兒子都可以到美國 去,只因為照顧親娘,不願離去。其實這兩個兒子都在打算盤前往美國自尋出路。他們回時只在母親無碑的墳前悵惘徘徊。

 媽媽說:「我不要你們如何服侍我,只要不使我牽腸掛肚就好了。」在二○年代和三○年代,她說的可能代表當日一般為人母者的衷心之言。

 事情是這樣的:湖南經過北伐的暴風後立即「清黨」。不少的年輕人,不一定曾經過宣誓的手續矢志做共產黨,只要參加左翼團體集會,在學校裡發激烈的言論,或愛上了具有政治思想的異性,都有被拘捕和被審訊的可能。審訊時可能被屈打成招,或是因言辭出入而犯重刑,十九都是死罪。

 我一生也不能忘記我還在上小學的那一年,一天我看到槍兵指揮街上行人迴避。不一會一隊士兵刺刀插在槍管上,在號兵吹衝鋒號之後,高呼叫:「殺!」被押解的有二十多個男女,都是一身「剪綁」,背後插有「標子」,上書「斬決共匪」某某,名字又用紅筆從上到下的貫穿。為首的一人還在叫著「中國共產黨萬歲」,但是至此已力竭聲嘶。後面的幾個女性,穿水紅色內衣,年齡也只二十左右,也被兵士推著保持一行列間快步的距離。約二十分鐘之後,他們全在長沙的「教育會坪」身首異處。

 這樣的慘劇也輪到我家親戚頭上。我們稱為「鈞舅」的向鈞,是我們三舅母的弟弟。她們的母親又是我祖母的堂妹,我們稱為「五姑外婆」。她們都住鄉下。鈞舅判刑之前,我父親曾往監獄探問,便中轉告家人都望他自首。其實所謂「自首」,除了承認有罪之外,還要供報同黨兩人,讓政府緝獲建功。鈞舅執意不從,他被槍斃之後連我們孩子們都知道了,媽媽和三舅還連通我們一齊瞞著三舅母與五姑外婆。這位老太太在火爐前烤火的時候,眼色無神。我們也不知道她內心想的是什麼,總之她仍不知道已與兒子生離死別,陰陽異途,使我 感觸到前人所作文「生也無辜,殺之何咎」的切身之感,更不用說在執行死刑之前,還要給這些男女的凌辱虐待之無心腸了。

 可是三十年後共黨當權,也仍是中國的母親受罪遭殃。我因抗戰而從軍之前,曾在長沙 《抗戰日報》工作過幾個月。報社的主編是田漢先生。當日我們只知道他是左翼作家,不悉 他早已為共產黨員。我因為《抗戰日報》停刊之後,與他的兒子田海男同入軍校,所以稱他為「田伯伯」。一九四二年他與他的母親─被稱為「戲劇界的母親」的易克勤老夫人─同在桂林。我們拜訪他們的時候,老太太因與母親都曾在長沙東鄉長大,是以相見甚歡。田漢已與作〈漁光曲〉的安娥婚外同居,不為老太太所喜。安娥小姐希望承歡膝下,也不惜大藝術家的身分,即往廚房做蛋湯歡迎我們。至此我有機會與她談天。

 她說:「我們如真的要出國的話,哪一個國家都可以去。」

 我知道她所說非虛,不過我不相信不去的原因完全是為著「群眾」。田漢可能不願離開抗戰(他曾發表一篇文字,題為〈歡迎抗戰的觀光者林語堂先生〉 ),但是中外都知,他雖也是大藝術家,卻以「純孝」具稱。原來他家裡也是極端貧寒。田老太太初往長沙時坐獨輪車,堂弟推車,田漢在前以繩拉車。所以他們一家人至為接近。我也不知道靠何憑藉,他們支持他上長沙師範學堂後,又往日本苦讀六年。田漢回國之後成為中國第一流的戲劇家,也仍不維持自己的小家庭,仍是有飯大家吃,不計家人生產,由「戲劇界的母親」當家,任食客來往,一家有公社模樣。

 田漢在國民黨執政期間已經坐過牢。他因曾參加左翼作家同盟而被監禁於蘇州監獄。共黨主政期間他理應得意稱心,而最初約十年也確是如此。但是文化大革命期間仍不免再陷縲絏。一九三○年他曾寫過一篇稱慕蔣介石的文字,說蔣確有做文天祥、史可法的氣派,三十餘年後終被檢舉。而實際的罪過,則是他在上海期間沒有照顧日後成為毛夫人江青的藍蘋。

 田伯伯最後的出處至為淒慘。他被禁於秦城監獄,有病無藥可施,他最後一信給他母親易克勤老夫人,還望她能寄些錢來。他連日咳嗽不已,同被監禁的人說起一天半晚時分咳嗽停止,他即於當晚去世,時在一九六八年。弟弟田沅早已在人民解放軍方面參加淮海戰役,以肺炎死於戰場,也曾令戲劇界的母親田老太太流過不少眼淚。

 田漢案件平反後,中共領導人為他在八寶山致奠塋葬,但是所葬也不過是一座「衣冠塚」。他的骸骨在去世時如一般罪犯的處理,早已不知去向。以彼類此,這也是我不主張恢復母親墓碑的原因之一。

 這樣看來,我們遁跡海外,沒有侍奉慈母,好像又情有可原了。一九六五年我與哈佛的楊聯陞教授、普林斯頓的劉子健教授同在芝加哥大學的何炳棣教授家中晚餐。飯後何唱〈霸王別姬〉,劉唱〈四郎探母〉,都是慷慨悲歌。楊即席的說:「我們為中國的母親同聲一哭。」不待解釋,我們知道他所說意義。這樣看來我們這一代在母親面前感到罪愆的絕不限於我們兄弟,而是成萬上千了。

 然則我們如何解釋這段歷史?我們縱用環境逼迫推卸自身的罪愆,如何作全面目的評判?尤其我動輒鼓吹歷史的長期之合理性,至此如何交代?即是目下縱談「關係」,這一段經歷之重點,往何處置放?

(本文原刊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十日~十四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收錄於黃仁宇《關係千萬重》一書,聯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