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小題大作 賴政府別鬧了

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爭議,13日與地方首長座談,但結果中央小題大作,卻毫無具體承諾,根本是浪費時間。
明眼人一看就知這是賴政府刻意鋪陳的戲碼。先從分配公式有錯攻擊在野黨開始,在野黨說修法改正公式即可,賴政府就說中央財源大減,給地方的一般補助款應減少,也應下放事權,更找綠營地方首長助陣,亂扯城鄉差距擴大,擺明就是要推翻整個新版《財劃法》,重施「中央一毛不拔,讓地方互打」的故技,卻經不起數據和事實的檢驗。
新版《財劃法》最主要依據就是主計總處編的「歷年各級政府淨收支概況表」。該表顯示,民國88年修正《財劃法》,讓中央更集錢,地方更患寡;中央收入占比從不到60%,今年已高達75.4%,垂直失衡嚴重。去年在野黨修正《財劃法》就是要把統籌分配稅款的餅做大,結果中央收入占比仍達66%,是地方的兩倍,不知哪裡窒礙難行了?
其次,賴政府講的事權分配,指的是支出要調整。新版《財劃法》雖使中央收入占比降低,但仍高於支出占比,中央仍有剩餘;地方財政依舊困窘,事權並無調整的必要。
新版《財劃法》讓六都的統籌分配稅款由原來的61%多降到54%;16縣市和鄉鎮市從38%多增加到46%;16縣市的人均分配數也高過於六都,明顯縮小城鄉差距。財政部竟拿營業額指標讓新竹縣增加2億、台北市增加16億來說嘴,主計總處更故意不把綠營縣市分最多的補助款一起比較,這種政治正確的狡辯,實在太廉價了。
而同表的附註寫明「已扣除各級政府間補助及協助等重複收支數」,亦即已減掉補助款後,中央收入占比仍高達75%,所以新版《財劃法》才訂了「保本條款」,要求一般性補助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數」。主計總處還想把一般補助款的定義模糊化,改用申請制,徒增中央與地方間的行政成本與不確定性,除了凸顯自己不會主計只會算計的惡性之外,也將因補助辦法違反母法《財劃法》而一事無成。
事實上,近年來一般補助款最多的就是綠營的屏東、高雄和台南,根本就是重南輕北。把一般補助和計畫型補助合計,六都中,近年都是高雄最多,是最少的台北市的4倍之多。把補助款和統分稅款合計,高雄市也是全國最多,六都中台北市敬陪末座。因此,綠營縣市長所指「重北輕南」不但顛倒黑白,若最後搞到自己的補助款減少那就是活該。
總之,新版《財劃法》的小錯,立法院再修正公式即可,為了國家和人民著想,賴政府就別再鬧了!(作者為國立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