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7 黃丙喜

邀青銀共議優先席

社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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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系資料照)

 優先席,誰優先?既然優先,非優先的人都得讓座嗎?優先席的定義不明,加上個人的權利意識模糊了公民的倫理美德,優先席立法實施後,爭議和衝突更時有所聞。

 看看高鐵自由座上的優先席,不少不應坐優先席的非「老弱婦孺或殘病」者,裝睡、滑手機,不知讓座為何物。最近身手矯健的三宅一生男腳踢銀髮阿嬤,掀開了公眾對優先席的怨氣。

 優先席的依據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法定適用對象除了身心障礙者之外,也包含「其他有實際需要者」。但社會的和諧不能只講法,特別是公共事務必須同時考量禮義倫理。優先席的倫理價值是,如果優先席有空,非法律規定可坐優先席的人也可以坐;但當看到或經他人善意提醒,有可坐優先席的人來了,他或她就得主動讓座,一起善盡博愛的社會責任。

 倫理是群體的規範,套用在公共事務,本來就會有誰受惠的禮遇和誰犧牲的禮讓,這也是公民道德的價值。英國歷史學者科爾在《社會理論隨筆》一書中說:「投票只是一種便利的手段,它不同於民主。民主是人與人精神和道義上的關係。」博愛座改為優先席的目的是讓某些被法定畫出的座位發揮更彈性的經濟效用,也使人群的社會情感和道義價值進一步提升。

 博愛是一種超乎個人道德的社會倫理。你可以質疑老婦人明明有其他座位可選,為何非得堅持要坐「優先席」?不該坐優先席的人坐了!不必非坐優先席的人 卻堅持要坐!「優先席」是「先占席」嗎?三宅一生男的一腳居然在社群爆出不同世代的尖銳衝突!這種場景有令你想到《楢山節考》的故事嗎?政府和社會豈能坐視優先席掀起的集體怨氣。

 博愛座固然被改為優先席了,從博愛和優先的雙軸來矩陣考量是改善優先席的良方。橫軸是優先,依大眾交通資源在座位配置上的緊急性與有效力,按功能大小依序排定。縱軸是博愛,充分考量禮讓弱勢、促進公平及維護人性尊嚴等公共倫理要素。根據上述矩陣來重新定義「優先權」,改以尊嚴為核心,明確老弱婦孺與殘病者優先,而當非優先者有優先需要時,適時配合上制度性的認可機制,降低有時需要者易被旁人不當道德評斷的誤解。

 社會爭議其實也是公共對話的好功課。誰能入席?為何入席?邀請青年與銀髮溝通,靜心探討法律、倫理與同理心、同情心的交會區,共同設計優先席的宣導活動,讓「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的公民倫理更加發光發亮。

(作者為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榮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