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癌末期槍砲犯 收押前暴斃
醫院初判疑服用「氰化物」中毒 明解剖
罹患大腸癌4期的羅姓男子涉嫌持霰彈槍對民宅開槍,警方依槍砲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向嘉義地院聲押禁見獲准。豈料在押解移送看守所前,羅男突在地檢署拘留室昏倒,口吐白沫、不停抽搐,送醫不治。醫院初判疑服用「氰化物」死亡,檢方17日相驗後,將於19日解剖釐清死因,也要追究有無人員疏失。
57歲羅男綽號「大鼻雨」,15日到嘉義縣大林鎮民宅聚會,疑與人衝突,羅男氣不過,事後開車回民宅外,拿霰彈槍對空開轟,民雄警分局根據監視器畫面,當晚11時30分攔查到羅男,經曉以大義,羅男供出棄槍地點,警方16日凌晨尋獲槍枝、子彈等證物。
據了解,羅男到案後曾表明自己大腸癌末期,無法控制大小便,隨身穿尿布,會全力配合警方,只希望能交保。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將他移送地檢署複訊。
承辦檢察官認為,羅男違法持有槍枝,犯罪嫌疑重大,是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加上他數月前曾持非制式手槍朝民宅開槍、毆傷人,另案偵辦中,因此以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聲押禁見獲准。
羅男自嘉義地院解還至地檢署,辦理移送看守所程序。人在拘留室的他突然向法警表示身體不適,出現口吐白沫、抽搐情形,送聖馬爾定醫院急救無效,院方初步診斷羅男氰化物中毒。
法醫17日上午相驗,預定19日解剖,家屬質疑死者大腸癌末期還包尿布,為何執意收押他?況且,被逮捕後都要搜身,為何檢警讓他有機會吞毒?
嘉檢表示,包括警方偵辦、檢察官複訊到交接送看守所前,都依法搜身檢查,未發現異樣,究竟羅男是否服氰化物中毒致死?或出現大腸癌藥物病理反應?都有待釐清。
氰化物堪稱推理小說、影視作品中,凶手最愛的殺人毒物,若攝入劑量夠高,可能直接造成大腦或心臟細胞壞死;中毒病患,無論重度或輕度,呼吸都會出現杏仁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