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2陳祐誠/台北報導

非法旅宿逾千家 去年開罰1.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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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合法旅館及民宿共有1萬5832家,另有1624家非法旅宿,兩者皆較去年增加。交通部觀光署公布民國114年查緝狀況,總計對非法旅宿稽查2364次,開出1261張罰單、罰鍰金額達1億2012萬元。

 觀光署統計,114年合法旅館3281家、非法旅館1058家(旅館325家、日租套房733家);合法民宿1萬2551家、非法566家。相較於113年,去年非法旅館增加31家,主要是因為都會區日租套房增加;非法民宿則減少21家。

 各縣市政府去年針對旅館業稽查5456次、開罰889次,罰鍰金額9662.9萬元;對民宿業稽查1萬798次、開罰372次,罰鍰金額2350萬元,總金額達1億2012萬元。

 觀光署分析,合法旅館較去年同期減少27家,變動(0.82%)不大,應為個別業者經營考量而進退場的結果。未合法列管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31家,主要是都會區的日租套房增減所致,非法日租套房集中在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

 官員指出,日租套房取締困難,多透過釣魚手段,成效不彰,業者的警戒心也愈來愈重。此外,第一線稽查人員也常遇到業主不配合,甚至被恐嚇。

 台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趙一任表示,旅館業大多仰賴訂房平台(OTA)生存,其實不只台灣面臨日租套房問題,許多國家也有相同困擾,癥結點在於OTA平台願意替非法日租套房上架,且由於平台多為海外公司,官方動不了,任由非法業者攬客,政府應從源頭去遏止。

 交通部去年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加嚴對非法旅館、民宿業者,非法旅館罰鍰從最高50萬元調高為200萬元,非法民宿罰鍰則從最高30萬元調高為100萬元。若透過廣告、網站等散布非法旅宿訊息,最高也可罰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