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5陳志賢/台北報導

洗錢107億 太子集團62人遭起訴

負責人陳志遭求刑13年 檢查扣55億資產 法院裁定台籍9幹部全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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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共扣押太子集團資產逾55億元。圖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2日拍賣太子集團遭扣押的豪車。(趙雙傑攝)
太子集團案被告求刑一覽

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Prince Group)跨國詐騙、博弈、洗錢案,認定集團負責人陳志、地下博弈集團負責人吳逸先等人在台成立大量人頭公司、水房,以購買豪宅、豪車、藝術品、遊艇等方式洗錢,9年共洗錢107億餘元,4日依組織犯罪、詐欺、賭博、洗錢等罪起訴陳志、吳逸先、太子集團核心幹部李添共62人及天旭13家公司,其中陳志、吳逸先2人涉洗錢、賭博罪被求處法定最高刑度共計13年、另李添求刑20年、併科罰金2億5000萬元。

新加坡籍集團財務總監陳秀玲等11名被告,各被求處6年至18年不等徒刑、併科1000萬元至1億5000萬元不等罰金。

在押的台籍幹部王昱棠9人,法院裁定各以30萬至500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北檢表示,等收到裁定後再研議是否提抗告。

 陳志涉嫌在柬埔寨從事詐欺、洗錢、囚禁與強逼「豬仔」從事加密貨幣投資詐騙,美國司法部去年10月8日起訴陳志,查扣市值逾150億美元(台幣4593億元)的比特幣,其在台設立9家公司及3名台人遭美國列為制裁名單。陳志已於今年初在柬國被捕,遣返大陸受審。北檢自去年11月4日起指揮調查局、刑事局等單位共發動6波搜索,歷經140天偵查,昨偵結起訴,

 另太子集團及吳逸先集團旗下博弈公司工程師、員工24人獲緩起訴處分,各須支付國庫30至100萬元,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知名雪茄館「Cigar Vie」負責人陳韋翔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美方制裁名單中,指太子集團透過「Grand Legend」空殼公司,與帛琉人Rose Wang合作,以興建豪華度假村名義,取得當地恩格貝拉斯島(Ngerbelas Island)99年土地契約,由黃婕、施亭宇、王蕾絢3名台女負責營運,3女及匯致公司負責人盧冠安、帛琉愛萊森林渡假村登記負責人曾國恩涉嫌洗錢罪部分,檢方另案偵辦。

 此外,太子集團新加坡籍幹部楊星發、陸籍主管郭博君、馬籍主管CHOW WING SOON等3人遭通緝。

 北檢共扣押太子集團資產逾55億元,包括價值逾39億元的不動產24筆(含和平大苑11戶)、價值11億餘元的豪車35輛、337個金融帳戶4億4721萬餘元以及名牌包、鞋、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