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林偉信/台北報導

誹謗名醫蘇一峰 女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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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病患追求名醫蘇一峰不成怒報復,不實爆料,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拘役50天,圖為台北地院。(本報資料照片)

 朱姓女子因受名醫蘇一峰診療,進而愛慕追求蘇,但她卻因追求不成,由愛生恨,民國113年在社群平台上數度不實爆料,指蘇讓關係好的病患占床位,浪費健保資源,還讓病患詐領保險金,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她曾數次造成蘇在職場上的困擾,蘇都選擇原諒,但朱女事後卻仍多次在網路上留言罵蘇,考量她坦承犯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朱女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朱姓女子因過去接受台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科醫師蘇一峰診療,產生愛慕追求蘇,卻因追求蘇不成,心生不滿,自113年11月起在社群平台上指蘇讓跟他關係很好的人住院住很久占床位,浪費醫療健保資源,讓很多重症需要床位的人進不來,批蘇「該死、垃圾,還有資格嗆政府,不要臉厚顏無恥,會有報應,不得好死」等。

 朱女還寫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要不要改成陽明飯店,嘲諷很窮缺錢有醫療保險的人可以去找蘇一峰,蘇還跟黑道有掛勾,有醫德嗎?會治病又怎樣,心地不好報復別人,蘇是醫界的老鼠屎,讓輕症的病人住院住很久,領政府的錢,讓病領保險金。

 蘇一峰認為朱女所言不實提告,檢方起訴後,北院審酌朱女用網路散布文字的方式誹謗蘇,損害較一般只在特定場所言行的情節更大,對於蘇造成嚴重傷害,但考量朱女犯後坦承犯行,並具狀表示對蘇男感到抱歉及對自己行為表示後悔,後來也發文道歉,且已將網路帳號關閉,並表示未來會謹言慎行,故依散布文字誹謗罪輕判她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