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林良齊、王玉樹/台北報導

派駐員工涉霸凌 監院揪經部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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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生職場霸凌事件,導致公務員輕生,引發社會關注後,近日再傳出派駐在經濟部的員工涉霸凌事件,未料申訴人卻投訴無門,轉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最近調查報告出爐要求經濟部檢討,但本報收到投訴人反映,監察院報告出爐後,經濟部卻毫無作為,放任員工被迫忍受霸凌。

 監察院報告指出,經濟部產業技術司許姓研究員對陳情者長期霸凌,且技術司長期縱容。霸凌行為包括以言語奚落、飆罵、同仁下班後仍要求繼續從事工作確認、要求指認犯錯同仁,且言語咄咄逼人,經常下班或周末來電交辦工作,不即時回應則以言語諷刺、常以電子郵件交辦工作,有強烈完美主義傾向,文件常須修改數次才能達到要求、情緒管理控制不佳。

 調查報告批評,經濟部屢以勞務承攬派駐人員非屬保障法適用對象等語置辯,將自身置於旁觀地位,消極處理職場霸凌,霸凌處理要點也未提供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違背勞動部訂定的規定,經濟部應檢視要點妥適性,保訓會及勞動部也應考量長期派駐政府機關勞工特殊性,協助機關完善職場霸凌申訴機制。

 投訴人則指出,許員動輒飆罵超過40分鐘,甚至要求同仁要自主加班至凌晨,導致不少人家庭失和,原本心想調查報告出爐後,經濟部會處理,但許員卻仍在原職位,報告出爐反讓其心情更差。

 經濟部回應,自民國113年11月監察院函轉該陳情事件後,技術司經內部行政調查程序,兩名研究員都在釐清案件事實後,調離原承辦計畫職務,減少與原窗口接觸機會。依保訓會函頒「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非公務機關員工於經濟部內發生職場事件,由該部協同調查及處理,未來會加強宣導並提供勞務承攬人員更完善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建構更友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