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空桿 恐嚇民眾還搶錢
明明開車上路從不重踩油門,只是依著道路車流順順的開,仍莫名其妙收到超速罰單,這是近年來許多駕駛人都有的共同經驗。不是台灣人愛飆車,而是愈來愈多不合理的速限,加上愈來愈密集的測速照相、區間測速、科技執法等手段,從民眾荷包裡「搶錢」。
交通治理有許多要素要配合,各個面向環環相扣,才能在交通效率與交通安全之間取得平衡,讓大家都能在最短時間內,安全的使用道路,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不過,由於交通治理單位保守心態及便宜行事,「降速」就成為最簡單而直觀的治理作為,只要一出事故,不去檢討道路設計是否有瑕疵,不回頭看看交通號誌、交通標線有無問題,先就把速限降低,然後裝個測速照相機,反正只要通通慢下來,交通主責單位就沒了責任,至於慢的合不合理,不在討論之列。
地方政府與警察單位也樂得接受這種簡單邏輯。因為交通違規罰鍰有75%分配給地方政府,24%分配給開單的警察機關,加上缺乏監督機制,這筆錢往往成為小金庫。罰單開得愈多,他們小金庫裡的錢就更多,多設些測速照相機又何妨?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於是就成了大家今天看到的,速限愈降愈離譜,測速照相桿卻裝得愈來愈多。交通罰鍰持續飆高,但交通肇事率卻持續攀升,台灣每年輪下亡魂數以千計,主政單位卻從不反思,我們到底該檢討的是什麼。
關鍵就在於交通治理的盲點,交通主政單位只知道要降速,要設測速照相,只知道要賺人民的違規罰鍰,卻不把肇事背後的主因當一回事。近年交通違規罰鍰總金額,每年都有300多億元,這些罰鍰到底對交通做了什麼改善?
攤開歷年來交通違規罰鍰統計,罰最高金額的都是違規停車,約佔25%,第二名則是超速行駛,約占18%。為什麼是這兩種違規罰最多?難道不是停在路邊好拍照、有測速照相機器自動抓拍,這兩種違規最好抓?
去年汽機車肇事(A1、A2)的肇因統計,包括未保安全距離、分心駕駛、未依規定轉彎、闖紅燈等等,前十大主因內全無超速與違停。既然超速與違停都不在前十大主因,這是不是證明了,開罰單只是為了搶錢,而不是為了交通安全?
在國會質詢中,筆者要求檢討不符人性的速限,減少測速照相開罰單,無非是希望交通主政單位正視愈來愈誇張的「降速-開罰」不合理模式。至於地方政府派警察說明,109支照相桿只有36組照相機,自證了警察在跟駕駛人玩「俄羅斯輪盤」,只會讓民怨更加沸騰,一點幫助也沒有。(作者為立法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