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專法、飛測基地要跟上
雖然我國透過國防預算希望扶持無人機產業,然而相關法規卻都仍阻礙發展,專家建議政府應盡速設置專用飛測基地,讓無人機業者有合宜的測場測試,並訂專法規範,同時針對無人船(艇)也制定相應的專門海測海域範圍。綠委鍾佳濱認為,現行相關法令都是針對有人載具制定,應制定專屬無人載具的相應專法。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評鑑中心委員周宇平表示,雖現行規定讓無人機業者在申請試飛後,可解除現行《民航法》規定的120公尺飛行限高,但受限於飛行場域範圍以及合法空域,審核流程仍然繁瑣,籲盡快建立類似中科院九鵬營區的專用測試空域,讓無人機業者有合宜的基地測試,並修訂專法規範。
另外針對無人船(艇),周宇平也指出,相關航海法令甚至還規定出港船隻都必須有駕駛,致使稍具規模的無人載具難以出海測試抗波、航速、導控距離等重要數據,同樣應制定專門海測範圍。
藍委黃健豪支持另訂專法,在保障民航安全與產業發展之間取得動態平衡,專法應針對研發測試區給予高度豁免,並簡化驗證流程,而非採取一刀切的禁、限航模式;並且確立風險評估機制,讓民間研發能量能與軍方需求無縫接軌,而非讓業者在模糊法規中掙扎。
白委王安祥則表示,我國現行對於無人機的試飛程序確實因涉及跨部會的溝通而程序繁雜,但嚴格的規定也與台灣的地理環境因素無法脫鉤,若貿然全面放寬試飛,可能影響民航與軍事安全;產業專用的無人機試飛場地是否建立,應同步與空域高度、相關專業設備配置與管制規定一併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