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植栽卻倒廢土 馬國男遭求刑4年
馬來西亞籍林姓男子與桃園市黃姓男子等人成立工程行,聲稱從事園藝植栽名義,在桃園楊梅、龍潭承租農地,實際上卻違法傾倒大量廢土方,濫倒面積相當於18座游泳池,回填廢棄物高達4.4萬立方公尺,估計獲利4.2億多元。桃園地檢署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林男33人及7間公司,並對林男求刑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
起訴指出,林男和黃男成立某工程行,並在楊梅承租農地,向地主聲稱從事園藝植栽工程,卻將農地變成收受營建廢棄物的「土尾場」,由楊姓、張姓運輸業者在農地傾倒建築工地的營建廢棄物、剩餘土石方。地主發現後,通報桃園市環保局、警方、桃園市調查處。
另林男於民國111年在龍潭承租土地,在整地後濫倒大量土方,桃園地院113年7月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判刑6月,但他竟在114年1月,向地主佯稱要將土地恢復原狀,取得土地後,隨即故技重施,傾倒摻雜廢鋼筋、廢塑膠、廢麻繩、廢布等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
檢方痛批,林男已非首次因涉濫倒廢土案遭查獲,卻仍多次漠視我國法令,造成我國多筆土地被汙染破壞,嚴重影響我國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建請法院量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以上之刑。另黃姓男子及工程行黃姓女員工、張姓、楊姓運輸業者均求刑3年。
另連江地檢署獲報,馬祖北竿鄉公有山坡地遭人違法堆置廢棄物情資,7日指揮連江縣警局、環境資源局人員前往現場稽查開挖,發現業者涉將拆除工程產出土木及建築廢棄物載往山坡地堆置,檢方訊後諭知業者20萬元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