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2陳志賢/台北報導

法官要拘提柯建銘 1小時就撤銷

拐杖噴飛傷及徐巧芯 開庭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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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去年在院會因拐杖噴飛擊傷徐巧芯,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圖為徐巧芯(前排左)拿驗傷單向柯建銘(前排右)討公道。(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民國113年、114年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選罷法》修正草案及「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藍綠立委爆發多起肢體衝突互控8案,其中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因拐杖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1日首度開庭,但柯未請假,也未到庭,法官呂政燁當庭諭知「囑託拘提」柯,但時隔1小時,呂馬上以立委除現行犯外,須經立法院會同意才能逮捕,撤銷囑託拘提,淪為一場鬧劇。

 柯的律師陳楨看到媒體新聞,立即趕達北院,向呂政燁表示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柯建銘也表示,根本沒有收到開庭通知。呂另定6月23日下午2時45分傳喚柯建銘開庭。

 柯建銘114年3月25日晚間7時,立法院審議國民黨提出的「反廢死、反戒嚴」兩公投案,柯手持拐杖敲打議事人員前方桌面2下,不料,拐杖前端噴飛擊傷徐巧芯右手臂。案經徐女提告,柯被北檢起訴過失傷害罪。

 北院昨下午2時45分召開審查庭,柯未到庭,也未請假,呂政燁先開後續其他案件,下午近3時許,呂當庭諭知柯建銘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將依《刑事訴訟法》75條、82條規定囑託拘提柯到案。

 下午4時2分,呂諭知依《憲法》74條,立委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會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規定,撤銷原囑託拘提的諭知。

 呂並諭知檢辯雙方,本案爭點在於柯建銘彈飛的拐杖擊中徐巧芯的位置(院長台旁邊的牆前),平時是否為立委應在或得在的位置,以證明柯有沒有善盡注意的義務。呂並舉2個例子「提醒」辯方,一是闖入靶場、二是開車時撞到從天橋上掉下來的人,是否該當過失責任,諭知檢辯對此爭點預作準備。

 本案審查庭法官呂政燁,曾於民國113年擔任北院強制處分庭法官時,因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引發關注,呂去年職務調整,重回審查庭擔任審判長,不再負責強制處分權聲押裁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