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巨大案流於形式 監院要求勞動部檢討
台灣巨大集團(捷安特)因涉強迫勞動疑慮,去年9月遭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暫扣令,禁止其台灣廠產品入美。監察委員王幼玲、賴振昌、紀惠容啟動調查後發現,勞動部缺乏複核或再查證機制,即認定「無違法情事」,對強迫勞動議題的風險辨識敏感度不足,勞動部未善盡督導責任,查核流於形式,函請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我國現行制度仍主要以既有勞動法規為判斷基礎,尚未全面導入ILO(國際勞工組織)強迫勞動指標作為風險辨識與查核標準,使國內「合法性認定」與國際「合規性要求」之間產生落差,函請勞動部及經濟部檢討改進;若僅以個別法規修補方式因應,恐難有效回應國際人權治理趨勢。
勞動部說,已於今年2月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延伸至整體供應鏈,涵蓋風險自我評估,協助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治理框架;亦規畫修正《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符合國際規範,將持續蒐整國際法規資訊,適時研議修正勞動法規,確保國內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
勞團指出,我國不只《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ICMW)、C188「漁業勞工公約」、C189「家事勞工公約」等國內重要人權公約尚未國內法化,導致CBP祭出WRO,歐盟也將在2027年12月實施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規章,籲應盡速訂定相關法規才能避免我國企業再陷入強迫勞動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