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5周麗蘭/雲林報導

詐團新招 退高鐵商務票洗錢5人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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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籍男子充當車手到高鐵站臨櫃大量退票,遭高鐵人員懷疑不單純報警處理。(雲林地檢署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一起以高鐵商務艙車票為洗錢工具的新型態詐騙案件,林姓、賴姓等19歲至23歲的5名青年組成詐團,利用高鐵退票機制,跨站將贓款洗成現金,得手26萬元。檢方審酌該集團分工細密、惡性重大,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3人仍在羈押中。

 去年6月虎尾警分局獲高鐵雲林站通報,有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大量臨櫃退商務艙票,疑有利用退票洗錢嫌疑,雲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及彰化縣警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透過高鐵訂票系統與銀行金流交叉比對,還原犯罪模式。

 檢警調查,該詐團於IG、臉書散布假中獎通知、假網購實名認證、網購人民幣等虛假訊息,以中獎需繳納手續費為由,向被害者騙取個資,詐團先在網路訂購10張南港到左營的高鐵商務艙票,取得付款QR Code後,誘導8名被害人以「台灣Pay」付款,再找車手臨櫃退票。

 為躲避偵查,5名嫌犯還分散至雲林、苗栗、板橋、桃園、台中等站臨櫃退票換取現金。檢方發現,該集團原先打算以「買機票再退票」方式洗錢,因機場安檢嚴密且據點少,頻繁退票易遭察覺,遂轉而選擇人流龐大、進出便利的高鐵站退票洗錢。

 檢方痛斥林姓被告等5人正值青年具謀生能力,卻不思正途,為了賺「快錢」加入詐騙集團,分工從事詐欺及洗錢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信賴及金融交易秩序,建請法院針對8次犯行,每次判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

 台灣高鐵也因為防範詐團利用行動支付退票洗錢,自去年6月27日起,公告暫停網路訂票系統的「台灣Pay」掃碼支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