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場勘11次 嫌強擄女學生遭羈押
42歲蔡姓男子22日趁台南永康某高中放學之際,隨機將剛步出校門的落單女學生強擄至草叢企圖性侵,所幸路過陳姓男騎士出手阻止才未得逞。永康分局24小時內火速逮人,查出蔡嫌4月份11度在校園周邊勘查環境,預謀犯案,訊後依強盜未遂、妨害性自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調查,蔡嫌單身、無前科,現任職仁德區某工廠,工作性質為輪班制,獨自租屋在東區,與案發地點沒有地緣關係。警方掌握他4月至案發當日,曾11度利用下班空檔到學校周邊勘查環境,案發當日下午時許在校門口附近徘徊,5時許隨機尾隨被害女學生,伺機勒住女學生脖子後拖往草叢。
千鈞一髮之際,陳姓男子正好騎機車經過發現不對勁,手持木棍及時阻止蔡嫌逞慾。蔡嫌徒步逃至1公里外停放機車處,刻意換掉衣褲變裝,再騎機車返回租屋處後未再出門。
女學生逃過一劫當下驚魂未定,拿起手機拍下蔡嫌逃離的背影,加上永康分局巡邏車於事發前巡邏至校園周邊時,曾拍到蔡嫌的做案機車,經交叉比對鎖定蔡嫌行蹤,23日下午前往東區勝利路拘提他到案。
永康分局長洪宏榮昨公布案情偵辦情形時,第一時間就是感謝見義勇為的陳男,讓女學生的傷害降至最低,「差2秒,事件發展可能完全不同,非常謝謝他!」陳男則表示「很開心」,面對警方感謝,謙稱「這沒有什麼啦,只是舉手之勞!」
警訊後昨將蔡嫌移送南檢,檢方複訊後、以蔡嫌涉犯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再犯、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