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撈不分大小 學者籲管制
我國每年漁獲量約130萬公噸,然而保護生態資源卻仍有不足,尤其是近年湧現的「民眾個人漁撈」產業,更凸顯了大小通抓、無視產卵期等問題。民眾於公共政策提案網呼籲政府強制執行「魚種分級與最低尺寸」管制,海洋學者建議,海洋資源管理涉及觀光署、海保署、漁業署等機關,應盡速跨部會討論,並制定動態調整機制保護生態。
提案民眾指出,我國對於海洋資源長期以來存在「掠奪式」漁撈文化與缺乏規範的「干擾式」觀光,舉凡來說,近海漁業長期缺乏嚴格的魚種尺寸限制,幼魚在尚未繁衍前即遭捕撈,導致族群無法再生,且在教育觀念上也略有不足,民眾普遍將海洋生物視為「食物」而非「生命」,缺乏對生態鏈底層生物的基礎保護意識。
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學系講座教授方力行提到,台灣人對海洋「有同情心,但缺乏整體保育觀念」,許多人只關注明星生物或特定物種,卻忽略整個生態系中各種生物的依存關係,需要擴大視野,把整個海洋生態當作一個動態系統來守護,政府在制定法規時也須納入考量,設計能隨外在因素動態調整的法規。
提案民眾建議,應強制執行「魚種分級與最低尺寸」管制,嚴禁魚市場、代客料理店收購與販售未達標準之幼魚,也需建立「海域季節性休養與分區保護」禁漁期制度。
漁業署回應,為保育水產資源,各地方政府依法畫設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公告相關採捕規定;另採捕行為涉及資源保育、水域活動管理及海域安全等多重面向,相關行為規範尚在與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持續研議中,以建立更為周延且可執行之管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