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計畫亂審查 國教署出手管
現行學校課程計畫由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開學前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不過,各縣市政府常巧立名目,增設各種審查機制,例如要求學校配合雙語等政策,把備查變成審查。教育團體批評各地方政府「假備查之名,行審查之實」。教育部國教署近期發函各縣市政府,明確指引學校課程無須審查,減輕學校行政作業負擔。
根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開學前報主管機關備查。然而,長期以來,各地方政府卻經常巧立名目,增設各種審查機制;審查不過,便退回學校要求修正,搞得學校雞飛狗跳,令教務主任、組長痛不欲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依規定,學校課程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僅須送地方教育局處備查,也就是僅為知悉,不涉及審查、無須核定和修正,但各地政府「假備查之名,行審查之實」,不但使教師陷入無謂的文書作業深淵,更逼得學校採取抄襲、應付等避險策略,課程計畫的意義喪失殆盡。
侯俊良舉例,有縣市想推動雙語教育政策,要求學校課程納入雙語教學,或是偏鄉縣市想要推動原住民文化,要求要加重原住民文化相關課程比例,校方若沒納入,就會被退回要求修正,增加行政負擔,搞得老師跟行政人員人仰馬翻。
因應各地亂象不斷,國教署近日發函各縣市政府,明確指示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定義,無須進行審查或做成決定,請各縣市教育局處依此備查原則,優化作業機制,減輕學校行政負擔。全教總呼籲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杜絕教育局處官員插手課程計畫備查空間,不該讓假檢核真審查情況繼續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