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非法仲介移植 遭廢醫師證書
國內首例 陳堯俐多次牽線患者赴陸換肝、腎 撈千萬佣金 判刑2年 醫院停聘
台灣換肝名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涉嫌非法仲介國內病患到大陸換肝、換腎,非法獲益1466萬元。去年彰化地院判決出爐,陳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台中高分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衛福部長石崇良證實,陳姓醫師嚴重違反醫學倫理,衛福部已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廢止其醫師證書,是國內首例醫師因仲介器官遭廢證。中山附醫2日強調,已依規停聘陳堯俐。
據判決書指出,陳堯俐早在民國97年至101年間,就與黃姓藥廠業務合作,將病患送往大陸進行肝臟移植,結果病患術後死亡,當時彰化縣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不予懲戒,但即便104年起器官移植從行政罰改為刑罰,陳堯俐仍於105到108年間仲介9名患者赴陸,並各收取90萬元仲介費。
彰化地院一審時,證據指出陳堯俐與同夥聯絡商談器官供體費,連同術後照護醫療、大陸醫師報酬,合計每名病患移植所需費3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陳堯俐前後共賺取1466萬元,法官譴責他為謀私利與醫藥業者跟護理師等人互為勾串,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台中高分院二審認量刑適當,維持一審見解。
據悉,陳堯俐原任職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111年6月離開工作32年的彰基,後來轉赴中山附醫任職,擔任副院長。中山附醫昨說,該案為陳堯俐在彰基期間發生的案件,為配合司法調查,陳113年12月起即已免兼副院長行政職,近日衛福部行政處分公函已送達陳手上,院方獲悉後,依主治醫師聘任規則及人事評議考核委員會決議予以停聘。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去年法院判決確認後,彰化縣依醫師懲戒辦法,對當事人進行停業6個月處分;衛福部則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廢止醫師證書,在今年5月27日寄出裁處書,當事人失去醫師資格、也不能再應考,但可提起行政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