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醫院大火案 蘇清泉被訴
緩起訴大逆轉 屏檢重新偵結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火警釀9死,擔任安泰榮譽院長的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4人原獲緩起訴處分,高雄高分檢以處分比例與警惕效果有疑義,發回屏檢重新偵辦8個月後,全案2日偵結,屏檢以「建築物安全隱患尚未徹底改善」、「主觀惡性與怠忽程度重大」,將4人分依違反《建築法》致人於死、過失致死等罪起訴。蘇清泉年底將代表國民黨第三度參選屏東縣長,此案恐成為選戰期間的重要攻防議題。
對於被檢方由緩起訴變為起訴,蘇清泉昨表示尊重,將勇敢、謙卑面對後續訴訟程序;並強調,「我希望相信司法,希望不要有政治介入。」民進黨籍屏東縣長周春米則說,有人命傷亡當然就有民事責任、社會責任、刑事責任,她尊重檢方調查、尊重司法。
民國113年10月3日東港安泰醫院大火造成9死、多人嗆傷。去年8月,屏檢認為涉案的蘇清泉與擔任醫院總務長的兄長蘇威菘、鄭姓水電設備士、郭姓公安檢查員事後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並在偵查中與全部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案件偵結後,全予以緩起訴處分。
但高雄高分檢覆核認為該案屬重大公安事故,緩起訴有輕重失當之疑,無法達到警惕效果與比例原則,去年10月撤銷原處分,發回屏檢續查。
屏檢重啟調查後發現,失火情節與先前調查結果無異,安泰醫院D棟大樓在94年完工時,容積率已臨法定上限200%,無法再申請建照增建,但蘇清泉與蘇威菘為擴大空間,未向衛生及建築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將動力供應中心向上增建5層樓鐵皮,並往東擴建與D棟大樓相連接,導致法定防火間隔完全失效。
大火當天,鄭姓水電設備士處理山陀兒颱風造成的積水問題,卻錯誤操作延長線,導致電線短路產生火花,延燒至動力供應中心1、2樓,火煙則往D棟大樓蔓延,致王姓水電設備士及8名D棟大樓病人來不及逃生,吸入濃煙、引發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屏檢重啟調查發現,東港安泰醫院建物安全隱患尚未徹底改善,今年3月現場履勘,D棟大樓違建雖已拆除,但A、B、C棟連通的違建依然存在,關鍵的防火間隔持續失效,火災時恐重演「空間未阻隔、火勢易延燒」的安全漏洞,且蘇威菘、鄭男、郭男也坦承未實際負擔賠償金。
屏檢指蘇清泉等人長期漠視公共安全,主觀惡性與怠忽程度重大,傷害公共安全的信任甚鉅,審酌事後改善、賠償等作為,依違反《建築法》致人於死罪起訴蘇清泉、蘇威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鄭姓水電設備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郭姓公安檢查員。(相關新聞刊A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