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3・李侑珊/台北報導

高為元案 校監會未處置 清大教授促損害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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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見圖)赴美參與大學校長遴選,引發校內外批評。(本報資料照片)

 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展開第2個4年任期後,隨即赴美參與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校長遴選決選,最終未獲選,引發校內外持續批評,不少人要求他請辭,以免繼續傷害清大校譽。清大已於8月21日召開校務監督委員會,但會議紀錄顯示,委員會討論重點主要在於相關行政措施及制度檢討,未直接針對校長赴美參與遴選一事本身進行處置。校內教師無奈表示,「事情已經發生,傷害已無法避免,目前當務之急是損害控管」。

 知名核能學者、清大退休教師李敏在臉書揭露,校務監督委員會召集人在他的臉書留言分享會議紀錄,即會議於8月21日召開,會議紀錄於8月24日完成,案由為「有關高為元校長赴美參加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校長遴選案」。

 提案共包含4個項目,首先提案1為行政事實查詢,要求祕書室說明校長出國請假紀錄、校長出國期間職務代理人,以及校長是否使用公務資源,並於下次校務會議專案報告。提案2則是針對高階主管是否有「不作為」的行政措施進行查詢,其中包括詢問,相關高階主管是否知情高為元參加他校校長遴選等問題。

 提案3為該事件效應查詢,了解事件是否造成清大校譽受損。提案4則為建議相關單位訂定資訊揭露條文,以及遇到相關事件的標準處理程序。4項提案結論均無異議通過。

 李敏說,高為元的作為在清大,甚至中華民國高教史上,都史無前例。學校行政單位以既定條款,限縮校監會能夠討論或質疑的事項,也限縮了校監會的功能。他對此事也已有定見,事情已經發生,傷害已無法避免,目前當務之急是損害控管。

 對此,清大依舊沒有正面回應,僅回覆「校方目前無進一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