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更新環評 環委要開第4次初審

台電計畫興達電廠興建3座新燃氣機組,環保署今(19)召開第三次專案小組環評審查,開放環團及在地民眾發表意見,大部分都認為電廠「先建後拆」就會破壞濕地、造成空污而反對;環委則指出,開發單位資料不充足,確定再開第四次初審。
興達電廠位於高雄市永安區,已運轉37年。台電報告指出,開發範圍約81.89公頃,要興建3部新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容置約390萬瓦以下,營運期間將在石斑路規劃設置橫向海水管箱涵,供養殖戶更替或新設取水管線時可直接由箱涵通過;另施工替代道路分散70%車流、加大滯洪量等提出最大誠意跟具體策略,也將投資302億元進行空汙設備改善。
興達電廠目前有4部燃煤機組、5部燃氣機組,不過,為了確保南部電力供應,台電規劃「先建後拆」,預計在2026年前完成1至3個燃氣機組,蓋完後再拆掉老舊機組,引發環團及在地居民的不滿,認為是在多製造空污。
今天約有20位民眾及民間團體出席環評登記發言,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該案完全沒實際減量, 台電還強調要先建後拆,發電廠多增加的空污要民眾承擔, 要求「先拆後建」不要再殘害南部人。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說,環署在橋頭設置空品測站PM2.5常年大幅超標,燃煤電廠更是一級致癌物重金屬排放源,今年底最舊的燃煤一、二號機應除役,三、四號機則至少要在每年高污染的10月至3月停止燃煤。
環委李克聰表示,台電要先建後拆,但燃煤跟燃氣會有重疊狀況, 且對環團的意見回覆避重就輕,更資訊不對等淡化問題,希望台電思考是否能先拆後建等替代方案,也要拿出負責的態度說明。
台電回應,若先拆後建,可能要花上7、8年的時間,供電可能出現缺口,若再加上檢修電廠,備用電力恐受到影響。
最後環委要求台電補正再審,須補上各年度規劃新設與除役機組的管控機制,讓全場空污排放量不增加,並推估汰換期間空品改善效益;也要補充保育鳥類調查資料、更新過程既有廠區設備廠房利用可行性或土地規劃等,5月31日前送專案小組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