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連2死 陳純敬怒轟國土署
未設置示警標誌 實在是太離譜了

新北市淡水區、新店區道路工程近期接連因施工廠商未依規定申請、未設置警示設施與交管人員等交維疏失,分別造成機車騎士及施工人員死亡事故。新北市政府15日召開道安會議,副市長陳純敬聽完新北市新工處及國土管理署簡報後,怒轟「太離譜了」,他責成工程主管機關應負起督導責任,嚴格要求施工廠商確實落實交維計畫,不能心存僥倖。
6月30日凌晨3時,施工車輛占據淡水區台2乙線往淡水方向機車道,現場未見三角錐、警示燈及交管人員,機車騎士混亂迴轉,甚至逆向行駛,險象環生。新工處表示,該段施工為配合台電高壓電纜遷移作業,承包廠商未依核定交維計畫派遣義交人員現場指揮,已違反規定。
7月1日上午近11時,50歲戴姓工人於新店區永業路施作國土署汙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因違反施工交維規定,擅自開啟人手孔,不幸遭車輛輾斃。國土署報告指出,現場未依規定申請啟閉人手孔逕行進場檢查,又未布設交維設施警示用路人。
針對道路挖掘作業審查原則,新北市養工處說明,道路申請挖掘單位應至新北市「道路挖掘業務管理系統」申請,並依據工程內容製作「施工計畫書」及「交通維持計畫書」。道路上孔蓋啟閉案件,依規定應申請報備,才能辦理相關施工。新店汙水下水道工程未報備的部分,已依規定裁罰2萬元。
陳純敬聽取簡報後震怒,他怒批施工期間未設置示警標誌,「這類不該發生的疏漏,就應該確實防止發生,不能再有僥倖。」尤其國土署身為中央單位,卻未起到示範作用,「實在是太離譜了」。陳責成道安祕書小組1個月內提出具體提案,並在順暢小組會議中研議執行計畫,全面強化跨局處事故防制的協調與管理效能。
陳純敬進一步指示,針對事故傷亡人數與件數變化,應訂定具體KPI(關鍵績效指標)作為評估依據,訂定檢討及獎勵機制,滾動式檢討調整防制作為,從工程、執法、教育宣導及監理多面向整合行動計畫,以制度化作法強化整體交通安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