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5謝明俊/苗栗報導

道路維修陳情 鍾東錦允成立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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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員禹耀東一度要求退回道路自治條例修正案,縣長鍾東錦(站立者)答詢說明道路權責管理區分的重要性,期望縣府與鄉鎮公所能更緊密合作,縣府將由交工處成立單一窗口統一處理民眾陳情事項。(謝明俊攝)

 苗栗縣議會臨時會14日三讀通過苗栗縣定置漁業管理自治條例等5件縣府提案,其中苗栗縣道路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及苗栗縣行道樹栽植管理自治條例等6件修正,引發多名縣議員熱議。

 縣議員禹耀東一度要求退回道路自治條例修正案,縣長鍾東錦答詢說明道路權責管理區分的重要性,期望縣府與鄉鎮公所能更緊密合作,縣府將由文工處成立單一窗口統一處理民眾陳情事項。

 禹耀東提出質詢,指道路自治條例權責畫分那麼細,究竟有何作用?有何目的?民眾要反映道路毀損維修時都投訴無門,最終只能找議員處理,提議將自治條例修正案退回討論。

 鍾東錦答詢表示,他很贊同成立道路管理的單一窗口,但是權責還是要畫分清楚,例如農路就是縣府農業處要做,每個單位權責要釐清,而且預算也編在不同單位,如果預算編在農業處,現在要交工處去做也不對。

 鍾東錦強調,鄉鎮市長來縣政府開會,他希望給鄉鎮市長一個觀念,縣府和鄉鎮市公所是互相合作,機關之間應該是互相幫忙,互相協調,但是責任一定要清楚。鍾東錦同意與交工處研議成立道路管理、維修的單一窗口,來處理民眾反映陳情事宜,禹耀東才未堅持撤案。

 另外,路樹修剪議題也引起多名縣議員關心,禹耀東不滿苗栗市公所將許多路樹全部「剃光頭」,市民不滿道路景觀變得很難看。對此,鍾東錦要求縣府及鄉鎮市公所在修剪路樹時應有一定標準,不要全部砍光影響景觀,縣府另會訂定修剪作業參考原則,來提供給各鄉鎮公所做為依據,如果鄉鎮公所有過度修剪路樹狀況,縣府可以要求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