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取締暴增 中警急覓移置場
無照駕駛取締新制於1月31日上路,台中市議員楊大鋐28日在議會質詢表示,新法實施後,2月取締件數632件,增幅約27.67%,全市4處車輛移置保管場量能不足,被吊扣牌照車子被迫停在派出所,若不慎遭毀損誰負責?警察局指出,已盤點出2處場域,預計可容納500輛汽車,因應保管場量能不足問題。
為有效遏止無照駕駛行為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交通部加重無照駕駛相關處罰規定,並自1月31日起實施。楊大鋐昨表示,1月新法未實施前,台中取締無照駕駛件數為495件,但2月取締件數成長至632件,增幅約27.67%。
楊大鋐進一步指出,全市共計4處車輛移置保管場,其中文心場、崇德場、豐原場為交通局權管,項目以一般違停車輛為主,僅部分空間分配酒駕、註銷牌照、無牌照等違規車輛使用。另屯區場則為警察局權管,4處共可容納669輛汽車及1560輛機車。
楊大鋐表示,4處移置保管場已幾近飽和,甚至有被吊扣車牌車子停在派出所警用停車格,恐增加基層執法負擔,甚至影響派出所空間管理,要求市府檢討保管場地、預算編列及委外招標機制,避免第一線警力承受額外壓力。
警察局交通大隊長劉永昌表示,目前已盤點出2處適合的移置保管場地,仍在進行後續作業中,粗估共可容納500輛汽車及900輛機車。針對暫時放置在派出所的違規車子,則會要求車主15天之內移走。
警察局表示,今年1至3月移置保管車子共計854輛,其中酒(毒)駕337輛、註銷車輛431輛、無牌照80輛及其他種類6輛;目前依各保管場容量進行彈性調度,確保移置及保管作業順利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