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馮惠宜/台中報導

台中無照酒駕致死輕判 家屬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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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吳姓洗車工(左二)去年3月8日凌晨,無照酒駕且在西屯區高速闖紅燈,撞死正跑外送的陳姓醫大生。(民眾提供/馮惠宜台中傳真)

 台中市去年3月發生震驚社會的無照酒駕奪命案,23歲洗車工吳叡旻酒駕超速闖紅燈,撞死正在外送的陳姓醫大生並逃逸。台中高分院28日二審宣判,認定原審由國民法官法庭判處10年徒刑並無違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此,陳父沉痛表示「失望!一條命加上這麼惡劣的酒駕犯行致死,結果關不到10年。」強調一定上訴到底。

 吳叡旻民國114年3月8日凌晨在KTV飲酒後,無視自己未領有駕照且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7毫克,仍開車上路。在西屯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以時速約80公里高速闖紅燈,撞擊騎乘機車陳姓男大生。撞擊力道猛烈導致陳生全身多處骨折、顱內出血,送醫後宣告不治。但吳男在肇事後並未停車救護,反而加速逃離現場,直到案發1個多小時後才在友人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案經國民法官法庭審議,一審依酒駕致死判9年、肇逃判5年,應定執行10年,唯陳父與吳男皆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一審已充分審酌吳男身為累犯應加重其刑、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刑之情狀,故駁回雙方上訴。二審合議庭在宣判時也呼籲監所未來在審核吳男假釋申請時,應嚴格評估其心理因素、再犯風險。

 陳姓男大生父親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難掩失望。他強調,現行司法體系對於酒駕致死的判決刑度過輕,缺乏實質嚇阻力,即便判處10年,實務上肇事者往往在服刑超過一半後便可申請假釋,對於一名惡意酒駕、超速闖紅燈且肇事逃逸的慣犯而言,這樣的代價與一條年輕生命的逝去完全不成比例,他已與律師研議,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