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5孫英哲/彰化報導

彰化首座火化場招標 自救會再陳情

地方控選址不當 與縣府打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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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曾前往彰化縣政府前表達反對立場。(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政府推動彰化生命園區(火化場)開發案,5日將在芳苑鄉福海宮舉辦公開說明會。彰化縣生命園區興建工程分3年編列預算,其中今年的工程預算金額為2億8956萬1449元,彰縣府4月中旬上網招標,5月7日第一次開標,待決標完成工程發包,動工日期才能確定。

 彰化縣是全國唯一沒有火化場的縣市,每當有主政者提出興建火化場的想法,隨即引來預定地附近居民反對,因此提案往往在排山倒海的抗議下未通過壓力測試,最終都胎死腹中。

 民國112年彰縣府提出彰化縣生命園區開發計畫,選定芳苑鄉草湖村草湖南段228-2地號為開發地點後,雖引發該地居民反彈,並成立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表達立場,但彰縣府按既定規畫進行程序,今天召開動工前公開說明會。

 彰縣府規畫興建的全縣首座火化場預計設置10座火化爐,開發面積約1.98公頃,開發內容包括規畫1樓建築作為火化相關設施與服務中心使用,硬體設施則包含服務中心、大廳服務區、多功能祭拜區、撿骨區與骨灰再處理設施、員工、家屬休息區及附屬設施。

 彰化縣生命園區開發計畫總經費繼114年度編列4084萬元,115年編列2億8956萬1449元,目前正由工務處辦理招標中。

 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強調,反對火葬場選址不當,立場未曾改變,主要訴求就是撤案。自救會持續透過到場陳情,現場陳述反對意見,同時也走訴願程序,與縣府打行政訴訟官司,多管齊下,堅決反對火化場蓋在二林芳苑。

 縣府指出,隨著人口老化與需求,火化場有其需要。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及該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不須進行二階環評並經許可者,開發單位應於許可後、動工前舉行公開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