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疫苗過期政治責任
台灣的新冠疫苗政策,除了一開始承接了既往疫苗政策是對的外,後續政策均受到利益團體的左右,偏離了正軌且乏善可陳。結果是疫苗起跑慢了半拍,但疫苗乞討卻勇冠全球,現在可能又要創下另外一項世界紀錄,一不小心可能又要成為疫苗報廢的先進國家,執政黨應戒慎處理,不能把「看緊老百姓荷包」的任務就以「超買」蒙混過去。
2020年初疫情之始,執政黨高層就擬定新冠疫苗「國產為主,進口為輔」的政策主軸,這其實是延續了多年的疫苗政策,再加上盱衡新疫苗的國際產銷現況做出的正確決定。如果當初就能依此政策落實執行,國產疫苗應會與世界大約同步問世,生產不足的部分再以進口苗補強,天衣無縫。所以台灣最初的疫苗政策絕對是正確的。
但執政者心中卻起了淫慾,巨大的國產疫苗利潤引誘出一堆蟑螂。先各擁廠商內鬥,將國產疫苗的利潤集中於一家。經由手段鬥爭出來的廠商肯定最會政治投資,但也肯定不是品質最好的,這是採購鐵律。配合演出的政府官員還都像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入戲太深,真以為國產疫苗「所託得人」,竟然糊塗到會出手壓制唾手可得的進口現貨疫苗。
3千萬劑BNT現貨疫苗的出現,引來了另一批蟑螂。在被蟑螂搞黃了以後,台灣的疫苗政策真的就病入膏肓。國外疫苗進不來,國產疫苗上不去,台灣疫苗青黃不接,成為世界疫苗孤兒,就是錯失了這批現貨的結果。
等待中的期貨疫苗,不論到貨量及到貨日期都不確定。在強大的民意壓力下,必然會出現病急亂投醫。政府當然會超買及超訂,企業看破政府虛偽假面後,自行訂購的1500萬劑疫苗更如火上加油,直接將政府超買又晚到的疫苗判了死刑,難逃未來打不完得銷毀的命運。
疫苗過期打不完一定要銷毀,因為政府絕對不能給老百姓用過期產品,即使是用公權力展延效期也不允許。以前克流感,政府曾逾期展延,鬧了很大的風波。疫苗銷毀,政府官員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因為疫苗是民脂民膏,哪能如此糟蹋,所以官員一定會在逾期前無所不用其極地推銷疫苗,以免除自己的政治責任。
前些時日因為一批莫德納即將到期,政府才開放了第3劑疫苗追加及混打政策。時間點的無縫接軌,證實了此地無銀三百兩,政府正在推銷過剩的疫苗。當時推銷的是莫德納疫苗,還有部分百姓願意埋單。現在打不完的是沒有第3劑或混打適應症的AZ疫苗,及沒有任何循證的高端,推銷這兩種不合時宜的產品,政府不知道還能編出什麼唬爛的理由,就請國人拭目以待吧。
被利益團體帶到溝裡的疫苗政策,缺疫苗時,死了多少沒打疫苗的人,有疫苗後,又多死了多少打疫苗被折騰死的人。這樣的政府若還銷毀人民納稅買的疫苗,又將責任推到與私菸案同級別的「超買」,相信國人是無法接受的。(作者為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