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3張睿廷/台北報導

朝野對抗加劇 立院打到法院

國會格鬥場早已惡名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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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早就以打架、丟便當等行徑「聞名國際」;圖為民國84年,立法院院會爆衝突,朱高正衝上主席台、亂成一團。(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從民國79年開始,打架畫面屢屢登上國際版面,《BBC》曾用議會「鬥毆惡名昭彰」來形容;《洛杉磯時報》更稱立院是「格鬥場」。不過,怎麼打都未出現檢方一口氣起訴10名立委的「奇觀」,顯然朝野對抗已從立法院打到法院,另闢司法戰場。

 回顧過往,立法院早以打架、丟便當等行徑「聞名國際」,並且多半透過立法院紀律委員會進行內部懲處,或經協商後落幕。例如民國90年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發生的立委李慶安與羅福助衝突事件。當時李慶安質詢景文案,與羅福助發生口角,李向羅潑水,羅福助隨即動手毆打李慶安,導致李受傷,最後送醫治療。

 該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立院紀律委員會決議對羅福助停權6個月,該案主要由院內自律機制處理,李慶安雖然提告,但後來也撤告。

 近年民進黨執政後,立法院衝突從院內機制走向司法對抗。109年7月14日,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期間,綠委范雲指控藍委陳雪生以腹部頂其背部,提告性騷擾行政申訴並提起民事求償;陳雪生則自訴范雲刑事加重誹謗罪。

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陳雪生應賠償8萬元;陳雪生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院認定其行為已侵害人格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此外,113年5月28日,立法院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期間,朝野爆發推擠,綠委邱議瑩在議場內持扇子揮打藍委羅智強,羅智強隨即驗傷,並提起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北院去年判決邱議瑩應賠償羅智強20萬元;刑事部分另由檢方偵辦中;立法院衝突逐漸從院內紀律處分,轉向民事、刑事提告,加劇朝野政黨之間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