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31張鎧乙、張珈瑄、馮惠宜/連線報導

校園周邊菸害防制 六都作法不同

北市率先訂條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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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對校園周邊菸害防制措施作法不盡相同。圖為學校門口的禁菸標示。(本報資料照片)(吸菸有害健康)

 隨著加熱菸上市與新興菸品管理議題升溫,六都對校園周邊菸害防制措施也出現不同作法。台北市率先透過自治條例,明定高中職以下學校周邊50公尺內不得販售、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其餘五都則依循中央《菸害防制法》辦理,尚未研議自治條例,透過跨局處稽查、校園宣導等方式,防堵青少年接觸菸品。

 台北市於民國111年公布「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明定高中職以下學校周邊50公尺範圍內,不得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菸。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雪蘭指出,自去年10月加熱菸上市後至今年4月共稽查295間販售店家,無店家違規。

 林雪蘭說,稽查人力不足屬各單位常態,已持續向中央爭取人力,同時簡化業務流程、訂定獎勵計畫,降低稽查員異動比例。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因應加熱菸有條件開放,已透過跨局處合作建立聯防網絡,鎖定校園周邊100公尺內商家強化查核密度,嚴格禁止所有菸品供應給青少年。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自106年起已公告高中職以下學校門口、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113年更將全市公立幼兒園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納入執法範圍,違規吸菸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未來視中央法規執行成效、地方稽查實務需求,滾動式評估研議管制方案。

 台中市衛生局說,目前仍依中央法規嚴格執行。114年校園周邊與市面的稽查取締即高達1919件,罰款金額累計達1億2617萬8000元。

 台南市衛生局則說,無論販售地點距離校園遠近,皆不得販售予未滿20歲者,將持續透過業者管理、年齡查核、稽查輔導及喬裝測試購買等,強化青少年菸害防制。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114年已完成全市3769家販菸業者自主檢核,全面輔導業者落實「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等規定,將持續透過校園宣導、跨局處聯合稽查、網路監測等,加強防制新興菸品。(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