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 快艇走私14億大麻 5人遭重判
以陳清旗等5人組成的運毒集團,走私市值超過14億元大麻,從澎湖搶灘上岸,所幸遭海巡鎖定攔截,為近年罕見的大宗毒品走私案,澎湖地院近日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分別判處陳清旗8年徒刑、陳俊翰5年,其餘蔡亞晉、呂冠勲及李錦暘均重判12年,主嫌高紹齊在逃遭通緝。
判決指出,高紹齊為本案主導者,負責聯繫海上與岸上接運事宜。民國114年8月間,先以300萬元代價指示陳清旗駕駛「日月星168號」快艇出海運毒,事前特地查詢潮汐時間,選定8月16日自馬公風櫃東漁港出港,航抵七美南方約70浬海域,向大陸鐵殼船接運大麻,再企圖從湖西鄉龍門裡正角沙灘搶灘上岸。
高紹齊另以35萬元代價找來陳俊翰協助安排岸上接應,包括租車與找搬運人手。陳俊翰於是聯繫蔡亞晉、呂冠勲加入,並租下9人座廂型車,作為接駁毒品工具,由李錦暘負責駕車接送,準備接應海上運來的大麻。此時海巡署岸際雷達發現可疑快艇靠岸,岸巡人員隨即趕赴搜索。
陳清旗見行跡敗露後立即駕船外逃,並沿途將大麻海拋滅證。海巡及警方隨後循線追查,於鎖港東方1.6浬海域成功尋獲遭丟棄的大麻40袋,內含真空包裝大麻799小袋,總重量超過402公斤。
法院審理時,陳清旗與陳俊翰坦承犯行,但蔡亞晉、呂冠勲及李錦暘均辯稱只是到萬善堂拜拜,否認參與運毒。不過法官認為,5人長時間交錯搭車、使用廂型車與小貨車待命,且遭查緝後又返回探詢海巡動態,甚至向岸巡人員謊稱未見其他人車,行徑明顯與一般參拜不符,因此不採信辯詞。
法官認全案屬有計畫、大規模的跨海運毒,即使龐大毒品未流入市面,仍對社會治安及國民健康造成重大潛在危害,因此判處重刑。


